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
寒潮黄色预警发布:全国大部地区气温将先后下降8至12℃******
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中央气象台网站消息,中央气象台12日发布寒潮黄色预警。受强冷空气影响,预计,1月12日20时至1月16日08时,寒潮天气将自西向东影响我国大部地区,其中,12日夜间主要影响西北地区东部和内蒙古,13日至15日将影响我国中东部地区。
我国大部地区气温将先后下降8~12℃,其中,甘肃中南部、内蒙古中东部、东北地区、江汉东部、江淮、江南、华南北部、贵州等地降温14~18℃,内蒙古东北部、黑龙江中东部、吉林东部等地的部分地区降温超过20℃,并伴有4~6级、阵风6~8级的大风,新疆山口风力可达10级或以上。东部和南部海区有7~9级风,阵风可达10~11级。降温过后,17日早晨,最低气温0℃线将位于云南东部至贵州南部、湖南南部、福建北部、浙江东部一线。
1月12日20时至1月14日20时,新疆沿天山地区、甘肃、宁夏、陕西、内蒙古中东部、东北地区等地部分地区将先后降温8~12℃,其中,内蒙古中东部、黑龙江中东部、吉林、辽宁北部等地部分地区降温14~16℃,局地降温18~20℃。甘肃中西部、内蒙古大部、宁夏、东北地区、华北、黄淮、江淮、江汉等地有6~8级大风。东部海区有7~9级风,阵风可达10~11级。新疆东部和南部、青海西北部、甘肃西部和东部、内蒙古西部、宁夏、陕西中北部、河南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扬沙或浮尘,局地有沙尘暴。
图片来源:中央气象台网站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